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已经开始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1、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在校优秀研究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3、身心健康;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境内其它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暂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来自高等院校的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生
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科研机构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推选单位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或雅思/托福/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五、申请办法
1、申请方式
2、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相应项目指南准备。
3、受理时间
本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共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于3月25日前完成,第二批于6月5日前完成。
请欲申请该项目的同学于2011年3月18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将规定的相关材料交到云南大学研究生部培养办,如第一批未能完成报名的同学可申请参加第二批,并于2011年5月28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将规定的相关材料交到云南大学研究生部培养办。
六、其他
云南大学研究生部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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