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06 11:26:00.0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安排,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经开始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1、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条件

(一)攻读博士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5、外语水平符合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五、申请办法

1、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

2、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相应项目指南准备。

3、受理时间

本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共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于320日前完成,第二批于530日前完成。请欲申请该项目的同学于20123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将规定的相关材料交到云南大学研究生部培养办,如第一批未能完成报名的同学可申请参加第二批,并于201252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将规定的相关材料交到云南大学研究生部培养办。

4、对申请、受理办法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项目具体要求执行(详见《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六、其他

关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及要求请各位同学自行上国家留学基金委网址http://apply.csc.edu.cn/查看。  

 

 

研究生部

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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