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研究生应在研究生院、学生处就业办的指导下办理离校手续。有关就业方面的问题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处理;有关户口问题由公安处负责解释;有关研究生档案问题,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一、办理离校手续程序
在办理完学校其它各部门的离校手续后,自行填写完毕人事档案投递地址和单位名称,最后到研究生院办理以下手续:
1、注销学生证
2、在离校程序单上盖章
二、留投递档案地址的步骤
为了更好的规范管理,有效的保存学生信息及上传学位授予信息,凡应届毕业研究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须登录研究生综合应用系统,按照要求详细填写有关信息,特别是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名称及详细地址(档案投寄地址和单位名称)需填写清楚,我们将严格按照毕业生填写的单位通讯地址将其档案用机要件方式寄往其就业单位人事部门。
三、注意事项
1、尚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必须将档案托管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本人原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级别的人事局或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并凭托管协议到研究生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由于每年招收的新生量越来越大,我单位不再保管毕业生的档案,如本人不来办理转档手续的或人事档案投递地址和单位名称不详的,我们一律将该生的档案托管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拟录取为我校2012级博士研究生的,档案投寄地址和投寄单位名称只需填写“云南大学读博”即可。
3、办理档案托管的时间应以学生处就业办通知为准。
4、已经提前离校的可委托他人持委托书和其学生证前来办理有关毕业手续。
5、办理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7月2日(周末除外) 地点:校本部南学楼112室
联系电话:5033328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0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
毕业研究生档案投寄地址填写注意事项
(登录研究生应用系统填写)
已经确定就业单位(拟确定就业单位)的,请详细填写就业单位地址、单位名称及单位内档案接收部门名称(如: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云南大学 人事处);
拟录取为我校2012级博士研究生的,档案投寄地址只需填写“云南大学读博”即可;
尚未确定就业方向的:
1、户口属昆明市四城区的可将档托管到“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昆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昆明市学府路2号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2、户口属省外或云南省地州县的可将档案托管到“昆明市学府路2号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将档案托管到原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如:××省××市××路××号 ××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可托管理到原籍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
注意!!!请于2012年6月30日内填写完毕档案投寄地址,因档案一律采用机要文件形式寄送,档案投寄地址和单位名称请一定详细填写,两者缺一不可,地址和单位名称不详的一律托管理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不能填写家庭住址,否则,造成档案无法寄送或遗失由其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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