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应在研究生院、学生处就业办的指导下办理离校手续。有关就业方面的问题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处理;有关户口问题由公安处负责解释;有关研究生档案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档案室。
一、 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地点
1、 时间:2015年1月4日至1月6日
2、 地点:南学楼一楼112办公室
二、 办理离校手续的程序
(一)为加强毕业研究生的管理,有效保存研究生毕业信息及上传学位授予信息,凡应届毕业研究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必须登录研究生综合应用系统(http://202.203.208.82/urp/ ),按照要求详细填写“毕业管理”信息内“上传档案投递地址”、“上传毕业论文”、“上传毕业照片”和“学位信息上报”四个模块的内容。
(二)毕业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系统填写完毕业管理信息,并在办理完学校其它各部门的离校手续后,到研究生院办理以下手续:
1、审查档案投寄地址
2、注销学生证
3、在离校程序单上盖章
三、档案投递地址的上传
请各位毕业研究生生一定要认真填写档案投递地址,学校将以机要方式把毕业生档案寄往该地址。
档案投递地址填写注意事项:
(一)拟录取为我校2015级博士研究生的,如下填写:
档案接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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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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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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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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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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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大读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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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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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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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有明确的档案接收单位的,请详细填写就业单位地址、单位名称及单位内档案接收部门名称(例如地址为: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人事处,在系统上填写格式如下所示);
档案接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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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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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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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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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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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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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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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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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尚未确定就业单位或出国留学的:
1、户口属昆明市管辖区内的可将档案托管到“昆明市民航路229号昆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在系统填写格式如下所示;
档案接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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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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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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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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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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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负责人收
(此栏不能为空,否则系统无法保存前面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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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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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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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口属省外或云南省地州县的可将档案托管到原籍所在地市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也可托管到原籍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格式如:××省××市××路××号 ××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昆明市学府路2号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档案接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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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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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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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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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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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负责人收
(此栏不能为空,否则系统无法保存前面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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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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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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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一)统一办理档案托管的时间、地点以学生处就业办通知为准。
(二)如本人不按通知要求填报、办理,或人事档案投递地址和单位名称不详导致机要方式无法转递的,我们一律将该生的档案托管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已经提前离校的毕业研究生可委托他人持委托书(请写明在系统上填写的档案投递地址)和其学生证前来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联系电话:65033328 65032102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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