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1 11:19:00.0

2015届毕业研究生应在研究生院、学生处就业办的指导下办理离校手续。有关就业方面的问题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处理;有关户口问题由公安处负责解释;有关研究生档案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档案室。

一、  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地点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研究生管理工作实际,2015届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地点为:

1、时间:2015623626

2、地点:南学楼一楼112办公室

二、  办理离校手续的流程

(一)办理离校手续前需填报的信息。为加强毕业研究生的管理,有效保存研究生毕业信息及上传学位授予信息,凡应届毕业研究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登录研究生综合应用系统(http://202.203.208.82/urp/ 按照要求详细填写“毕业管理”信息内“上传档案投递地址”、“上传毕业论文”、“上传毕业照片”和“学位信息上报”四个模块的内容。

(二)办理离校手续的内容

1、审查档案投寄地址

2、注销学生证

3、在离校程序单上盖章

三、档案投递地址的上传

由于近期接机要局通知,学生档案今后不通过机要方式寄送,因此档案投寄地址不再按原规范进行填写。请毕业研究生务必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确认自己所填档案接收单位可以接收自己档案,并正确填写详细接收地址和接收单位联系电话,避免出现档案遗失情况。

档案投递地址填写注意事项:

(一)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

1、拟录取为我校2015级博士研究生的,档案投寄地址只需填写“云南大学读博”即可;

2、拟录取为外校博士研究生的,请按照学校开具调档函上地址进行填写。

如:XX   XX   XX  ()  XX   XX  XXXX  大学 XXX  学院/研招办XXX(收)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二)就业单位可以接收档案的

请按就业单位提供信息详细填写就业单位地址、单位名称、单位内档案接收部门名称、接收人及接收单位联系电话

如: XX   XX   XX  ()  XX   XX  XX (单位) XX (部门) XXX (收)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注: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的,请联系咨询就业单位应将档案投递往何处。

(三)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

可将档案托管到户籍所在地,市县(区)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单位,请与托管单位联系咨询办理托管协议,确定对方单位可以接收档案,并按托管单位提供地址进行填写。

如:XX   XX   XX  ()  XX   XX  X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XXX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四、研究生应用系统学位信息的上传

()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必须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的照片一致,需符合教育部设定的采集标准:

1、参加过新华社采集图像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请从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自己的电子照片上传。

2、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只有单证)未参加采集图像的同学,需上传与学位证书一致的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必须是正面上传的证件照图片,电子图片文件不大于10K、格式为jpg图像格式。

成像尺寸:48mm×33mm

 •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 图片像素:宽150、高210

(二)上传的学位论文为带封面、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和致谢的一篇完整论文,请分为几个文件的学生合并为一个文件再进行论文上传;要求文件格式为.doc.docx.pdf;要求文件不大于50MB
     
(三)学位信息上报

学位信息上报完成后系统生成《云南大学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学院将以此表作为领取学位证书的依据。请各位研究生如实、认真、逐一完成相关学位授予信息填报,下载并生成《云南大学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如因个人原因误报、错报导致无法上网,后果自负!

学位信息上传截止日期为:2015625

五、注意事项

(一)统一办理档案托管的时间、地点以学生处就业办通知为准。(二)如本人不按通知要求填报、办理或人事档案投递地址和单位名称不详造成档案无法投寄,我们一律将该生的档案打回原籍;期间若档案丢失或损毁,责任自负。

(三)已经提前离校的毕业研究生可委托他人持委托书(请写明在系统上填写的档案投递地址)和其学生证前来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联系电话:65033328  65032102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0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