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档案投递地址填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6 17:01:00.0

各位毕业研究生同学:

由于近期接机要局临时通知,学生档案今后不通过机要方式寄送,因此档案投寄地址不再按原规范进行填写。请毕业研究生务必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确认自己所填档案接收单位可以接收自己档案,并填写正确详细接收地址和接收单位联系电话,避免出现档案遗失情况。

填写档案投递地址,请登录研究生综合应用系统(http://202.203.208.82/urp/),进入“毕业管理上传档案投递地址”,在此模块中认真填写档案投递地址,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一、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

1、     拟录取为我校2015级博士研究生的,档案投寄地址只需填写“云南大学读博”即可;

2、     拟录取为外校博士研究生的,请按照学校开具调档函上地址进行填写。

如:XX   XX   XX   XX   XX  XXXX  大学

 XX  学院/研招办XXX(收)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二、就业单位可以接收档案的

请按就业单位提供信息详细填写就业单位地址、单位名称、单位内档案接收部门名称、接收人及接收单位联系电话

如: XX   XX   XX   XX   XX  XX (单位)

 XX (部门) XXX (收)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注: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的,请联系咨询就业单位应将档案投递往何处。

三、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

可将档案托管到地县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单位,请与托管单位联系咨询办理托管协议,确定对方单位可以接收档案,并按托管单位提供地址进行填写。

如:XX   XX   XX   XX   XX  X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XXX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注意:

1、毕业研究生填报档案托管地址后,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凭托管协议到研究生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2、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以学生处就业办通知为准。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

20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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