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研究生同学:
由于近期接机要局临时通知,学生档案今后不通过机要方式寄送,因此档案投寄地址不再按原规范进行填写。请毕业研究生务必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确认自己所填档案接收单位可以接收自己档案,并填写正确详细接收地址和接收单位联系电话,避免出现档案遗失情况。
填写档案投递地址,请登录研究生综合应用系统(http://202.203.208.82/urp/),进入“毕业管理—上传档案投递地址”,在此模块中认真填写档案投递地址,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一、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
1、 拟录取为我校2015级博士研究生的,档案投寄地址只需填写“云南大学读博”即可;
2、 拟录取为外校博士研究生的,请按照学校开具调档函上地址进行填写。
如:XX 省 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 XXXX 大学
XX 学院/研招办XXX(收)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二、就业单位可以接收档案的
请按就业单位提供信息详细填写就业单位地址、单位名称、单位内档案接收部门名称、接收人及接收单位联系电话;
如: XX 省 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 XX (单位)
XX (部门) XXX (收)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注: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的,请联系咨询就业单位应将档案投递往何处。
三、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
可将档案托管到地县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单位,请与托管单位联系咨询办理托管协议,确定对方单位可以接收档案,并按托管单位提供地址进行填写。
如:XX 省 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 X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XXX 收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注意:
1、毕业研究生填报档案托管地址后,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凭托管协议到研究生院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2、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以学生处就业办通知为准。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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