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研究生同学:
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方式统一为中国邮政EMS,请每位同学务必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确认该单位同意接收自己档案,并将详细接收地址和接收单位联系电话填写在云南大学研究生综合应用(URP)系统内,避免档案遗失。
毕业研究生填写档案投递地址,请登录云南大学研究生综合应用系统(http://202.203.208.82/urp/),在“毕业管理—上传档案投递地址”模块中填写,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一、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
1.录取为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的,投递地址只需填写“云南大学读博”即可;
2.录取为外校博士研究生的,请按照录取学校开具调档函上地址进行填写。
如: 省 市 区 路 号 大学
(部门) (收),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就业单位可以接收档案的
请按就业单位提供信息详细填写就业单位地址、单位名称、单位内档案接收部门名称、接收人及接收单位联系电话;
如: 省 市 区 路 号 (单位)
(部门) (收),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注: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的,请联系咨询就业单位应将档案投递往何处。
三、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
1.可将档案托管到生源地的县(区)级(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请与托管单位联系咨询办理托管,确定对方单位同意接收档案,并按托管单位提供地址进行填写。
如: 省 市 区 路 号 (托管单位) (部门) (收),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户口和档案均在校的毕业生,可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托管。办理完毕后请将托管具体地址信息填写在URP系统内,并将回执单交回呈贡校区研究生院档案室(敬宾楼1201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培养方式为定向的研究生,档案地址应填写原定向培养单位,填写规范同就业同学;在职研究生,档案地址应填写原工作单位,填写规范同就业同学。
2.请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系统内投递地址填写。
3.接收地址只可填写就业单位或托管单位,不可由本人接收,否则将不予投递。
4.研究生院档案室咨询电话:0871-65033328。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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