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云南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10:17:04.0


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提高学术型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根据云南省学位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云南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19年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体在校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及要求

1、本奖项分为云南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云南省研究生优秀文艺成果奖和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不设等级。

2、全校2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必须申报至少1项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

3、全校2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必须申报至少1项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可按照不同领域申报。

4、优秀文艺成果类别分为文学类作品、电视电影作品、戏剧作品、音乐舞蹈作品、曲艺杂技作品、美术作品。曾获得社会各级等级评定的文艺成果优先推荐申报研究生优秀文艺成果奖。外国语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必须申报至少4项研究生优秀文艺成果奖,其他学院根据自身实际,积极组织报送。

三、申报条件

符合《云南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遴选实施方案》(见通知附件1)及《2019年云南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条件》(见通知附件9)的相关规定。

四、申报办法

1、请申请人按照纸质申报材料要求及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申报评审表》,并与申报成果载体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合并装订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无法装订入册的材料应单独封装报送,并在外装封面上标注申报奖项和申报人信息。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研究生提交的参选成果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填写初审意见并部门盖章。

3、初审合格的材料,申报单位根据申报奖项填写《申报汇总表》,《汇总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于415日前将《云南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纸质版一式7份,电子版1份)及《云南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至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

2、联系人:王光科老师,联系电话:65033585,报送地点:明远楼103室。

六、其他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好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组织申报工作。

2、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特此通知

附件:

1、云南省学位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云南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学位〔20196号)

2、通知附件1—9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云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云南大学校团委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