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 10:21:14.0

各培养单位: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2]142号)、《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两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

二、申请条件、选拔对象

符合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必须为我校20236月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非定向就业),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三)关于在职、定向人员的申请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说明

1.我校研究生且属于校内教师的申请人,需经人事处审核同意,方能申报。

2.其他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原则上不在本校申报推荐,可由其定向单位通过教育厅等渠道申报推荐。确需通过本校推荐申报的,需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申报推荐的函。

三、选拔办法

按照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培养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推荐。

四、时间进程安排 (请注意:申请攻博联合培养博士的时间差别

(攻博/联合培养博士

202212月/

20232月前

申报人员关注国家级留学基金委网站发布的公派项目目录,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按留学地区外语语种要求参加托福、雅思考试拟留学单位的考核,成绩达标。

202211-12月/

20231-2月

申报意向的同学提前与研究生院项目负责老师联系、咨询并以实名添加QQ群:461233039。培养单位、导师指导、帮助有志于出国留学的同学积极与国外导师、学校联系,尽早获得外方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20232月/

20234月

申请人积极关注国家留基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信息,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账号,预填个人信息、申报申请。

2023225日前/

2023425日前

申请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申报材料申请校内推荐资格,向负责老师邮箱发送1. 《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文档:经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出具的500以内,能体现申报人特长、学科优势、留学必要性,具有个性化特征的推荐意见(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和其它材料一起交)。2.《国内导师推荐信》(申报联培博士需):导师签字后扫描的PDF版; 3.《校内专家推荐意见》(申报联培博士需):请2-4位校内专家签署意见,签名后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加盖研究生院公章,扫描PDF版。

202335日前/

20235月5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公示本校推荐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名单

20233月10-25/

20235月25日

通过学校评审、获得校内推荐资格的同学,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需由个人填报、上传的所有内容,并认真检查复核无误后,提交正式申请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签字,附上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所有材料纸质版用夹子或者文件袋装好,交明远楼301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老师。

20233月15-4月1日/

20235月15-6月1日

研究生院复核申请人材料,审核、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推荐工作拟写公函。

202345日前/

202365日前

完成公函审批、、印制流程,由研究生院将相应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20235月/

20237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并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

(二)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最迟保留至2024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因故不能按期出国或放弃出国资格的,需在资格有效期前办理延期或放弃手续,否则将影响本人将来重新申报公派出国资格。

录取公派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如果在学制年限内无法完成联合培养回国的,需办理延期毕业答辩手续;并需在最长学制年限内完成联合培养、回国申请毕业、答辩等程序,否则将影响本人申请毕业、答辩资格,获取证书。未能按时出国,需进行毕业、答辩申请的,需先办理放弃公派手续。

(三)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正式开放时间为3月10—31日(攻博)/5月10-31日(联合培养博士),为避免届时登录人员过多、系统拥堵、无法正常填报、修改、提交等情况贻误申报,建议拟申报同学可提前注册账号、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报申请等。

在获得校内推荐申报资格、申报系统正式开放后,尽快完成网申系统其余相关内容的填写、文档材料的上传。检查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

为避免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有误、出现问题,学校审核后需发回修改、重新提交,但是因为系统拥堵、已经超过提交个人申请的截止时间,导致无法重新提交、失去申报机会。因此请大家务必在系统正式开放后尽快完成个人申请的网上提交,并留出几天审核、修改的时间,确保有充裕时间修改、处理、审核。

(四)申报信息查询、咨询


1.请有申报意向同学及时关注、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有关项目的简章、申报事项、要求等信息。留基委网页: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2.研究生院培养办 李老师  电话:0871-65033265  QQ群:461233039(入群请务必实名申请)



附件:

1.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2

2.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6

3. 高水平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一览表

4.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请勿变更表格样式)

5. 《培养单位推荐意见内容要求》

6.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54


                                        研究生院

2023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