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关于接受2021-2022学年度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 16:53:3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录取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2021]3号规定及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及《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试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接受2021-2022学年度国内访问学者的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

为一般高等学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通过访学,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为地方高校培养人才培育生力军。

二、接受对象和条件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

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高校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申请办法

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人,首先必须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指标。没有获得推荐指标的教师可申请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不享受教育部资助。

(一)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武汉中心相关程序及要求申请。具体事宜详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址:http://train.whu.edu.cn)。

(二)申请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者,首先须与相关学科导师联系并取得其同意(导师信息可在武汉中心主页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选择学校和学科查询),然后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推荐学校师资管理部门须在推荐表或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包括对申请人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语),以便于接受学校和导师审核。

(三)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截止时间:2021618日前。

(四)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云南大学呈贡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邮编:650500,联系电话:0871-65033265

四、培养方式

国内访问学者的研修实行导师负责制。国内访问学者的学习研修工作由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根据研修计划安排,在导师具体指导下,参加必要的课程学习、科研工作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五、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访问期限为一年20219月—20227月)。访问学者入学后应与导师共同协商制订访问研修计划,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研修工作计划表》或《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研修计划表》进行以参加科研为主的研修工作、学术交流活动,同时协助导师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六、考核和结业

访学第一学期末,访问学者需填写《国内访问学者中期考核表》;访学期满,访问学者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以及《学术成果登记表》《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表》(所有材料均为一式两份,选送单位需返回的请提交三份),并附上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对于无法完成研修计划、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视为一般学习进修,不予发放《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七、费用标准

(一)学费8000/人年;

(二)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食宿自理。

昆明地区院校选送的访问学者一律不安排住宿;外地访学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由公寓管理中心按本校博士研究生标准安排住宿(费用:1200/人·年 )。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161

附件:

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